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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#
发布于:2025-12-08 12:21
帖内置顶 – – 2025-12-08 14:52
网友:
您好!关于您提出的“咨询柳湖壹号院小区地下车库在未售卖情况收费是否合法”的问题已收悉,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: 一、关于地下车库竣工备案及交付条件问题 经核实,恒鑫·柳湖壹号院小区地下车库已于2025年9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,符合交付使用的条件。 二、关于地下车库临停收费合法性及收费标准备案问题 根据现行相关规定,住宅小区地下车库(未列入政府定价目录)的临时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,该项收费无需向住建部门进行备案。但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,在车库入口等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,保障业主的知情权。 三、关于装修期间停车便利性问题 根据《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对进入住宅小区不超过一小时的车辆和业主搬家的车辆,应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。对于您反映的装修期间停车问题,我局已要求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上述免费规定,同时,在日常管理中充分考虑业主装修阶段的实际需求,尽可能为装修车辆提供合理的便利条件,不得无故设置障碍。 四、关于地下车位售卖问题 根据规定,符合销售条件的地下车位,开发企业可依法进行出售、出租。对于您希望购买车位的诉求,我局将督促开发企业加快相关工作进度,依法依规尽快启动车位的销售或租赁工作,并做好相关信息公开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。如您后续发现该小区存在未明码标价收费、违规设置停车障碍等具体问题,可向我局提供进一步线索。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,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。 特此回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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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楼#
发布于:2025-11-18 12:58
地球人都知道常德市最不作为部门有:“市住建局”和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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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楼#
发布于:2025-11-18 14:01
如果不具备交付条件,那就统一不允许使用。
那其他业主会找你麻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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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楼#
发布于:2025-12-08 12:21
网友:
您好!关于您提出的“咨询柳湖壹号院小区地下车库在未售卖情况收费是否合法”的问题已收悉,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: 一、关于地下车库竣工备案及交付条件问题 经核实,恒鑫·柳湖壹号院小区地下车库已于2025年9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,符合交付使用的条件。 二、关于地下车库临停收费合法性及收费标准备案问题 根据现行相关规定,住宅小区地下车库(未列入政府定价目录)的临时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,该项收费无需向住建部门进行备案。但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,在车库入口等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,保障业主的知情权。 三、关于装修期间停车便利性问题 根据《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对进入住宅小区不超过一小时的车辆和业主搬家的车辆,应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。对于您反映的装修期间停车问题,我局已要求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上述免费规定,同时,在日常管理中充分考虑业主装修阶段的实际需求,尽可能为装修车辆提供合理的便利条件,不得无故设置障碍。 四、关于地下车位售卖问题 根据规定,符合销售条件的地下车位,开发企业可依法进行出售、出租。对于您希望购买车位的诉求,我局将督促开发企业加快相关工作进度,依法依规尽快启动车位的销售或租赁工作,并做好相关信息公开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监督。如您后续发现该小区存在未明码标价收费、违规设置停车障碍等具体问题,可向我局提供进一步线索。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,维护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。 特此回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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